州水投集团纪委:
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
严禁违规饮酒的纪律提醒
集团各部门、分(子)公司:
当前,学习教育正处于关键节点,但在我州仍有极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、纪法观念极其淡薄,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极不清醒,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担负的特殊重要责任极不重视,在高压态势下仍然“吃”心不改、酒瘾难戒。对此,集团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,坚持以案为鉴,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,对照案例进行检视反思,认清违规吃喝问题的本质和危害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,坚决遏制违规饮酒问题,集团纪委现向集团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如下纪律提醒:
1.严禁公务活动饮酒:所有公务接待、会议、培训等活动中,一律不得提供任何酒类(含私人自带)。
2.严禁工作日饮酒: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日(含值班、备勤期间)及执行公务时间一律禁止饮酒。
3.严禁公款购酒:禁止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购买、消费酒类产品,或报销个人饮酒费用。
4.严禁酒驾醉驾: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,坚决杜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为。
各部门、分(子)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加强宣传教育,确保全员知悉纪律要求,集团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通过监督检查、随机抽查、明察暗访、受理举报等方式,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无视纪律、顶风违纪的,一经查实,依规依纪从严处理,并公开通报曝光;对管理不力的部门和分(子)公司,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
监督电话:0855-82400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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