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榕江县扎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前期工作
2023-09-01 16:24:39   来源:榕江水务公司    点击:

  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州、县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相关政策要求,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,榕江水务局、县发改局、县财政局、县水务公司到忠诚镇、寨蒿镇、乐里镇、朗洞镇、平永镇等召开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座谈会,乡镇主要负责人、村干、群众代表等参加会议。

  在忠诚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费征收座谈会

  在乐里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费征收座谈会

  座谈会上,县水务局就《榕江县城镇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》(试行)进行了解读;县发改局、县财政局就征收主体、代征主体、征收标准、计量方式、资金缺口分担机制、征收缴库流程、支出管理办法等作了发言;县水务公司就目前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作介绍。随后会议充分征求乡镇、村支两委、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会议指出,污水处理费是按照“污染者付费”原则,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,是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。征收乡镇污水处理费有助于提高居民节水意识,从源头上减少污水的产生,防治水污染,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。

  会议强调,一是要增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充分认清形势,尽最大的努力,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落实到位;二是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,要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污水处理费征收宣传工作,努力提高居民缴费意识,让乡镇居民理解和支持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;三是完善工作举措,把污水处理设施及管道维护好、管理好,污水管网空白区及时建设好,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;四是加大征收力度,按照“污染者付费”原则,成立专门征收队伍,明确征收职责,最大限度做到污水处理费足额征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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